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民政調研報告篇一
從總體上看,近年來,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重視下,我縣鄉鎮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強,民政助理員隊伍結構得到一定改善,基層民政干部的綜合素質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員工作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安心熱愛本職工作,整個民政干部隊伍基本穩定。但是,隨著民政業務的深化發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設的推進實施,面對民政工作量的不斷增加,民政辦規范化水平不對稱,民政助理員人員數量不足、整體力量薄弱,與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適應等問題日益凸現。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將影響和制約整個民政事業的發展。從調查了解情況看,目前在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況:
(一)專職民政助理員配置不足,兼職情況比較突出。
(二)民政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出現“四偏”現象。
(三)民政干部隊伍的素質與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創新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
針對目前我縣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按照政務公開和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有關要求,以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為出發點,應根據鄉鎮民政辦主要職能,制定各項規范化制度,民政辦工作職責、民政業務操作流程圖、各項制度必須上墻,統一制作后上墻公布。同時設立意見箱,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縣民政局監督舉報電話、聘請的行風監督員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等。
民政調研報告篇二
圍繞“三保一增”(即:保重點、保運轉、保待遇,預算經費遞增)的目標,以“十二五規劃”編制為引領,以爭取資金為重點,以項目建設為基礎,不斷強化財務和項目管理,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二、做好兩項基礎工作,提高服務保障能力
規劃財務工作要按照“保障為主題、管理為主線,服務為抓手”這一總體工作思路的要求,進一步更新觀念、創新思路,突出重點謀大局,加強配合求發展,圍繞中心爭資金,科學理財出效益。繼續圍繞“三保一增”,即:保重點、保運轉、保待遇,財政投入增長15%的工作目標,充分發揮服務、保障、協調和監督的職能作用,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突出重點,做好預算管理和統計工作
1、加大力度爭取財政投入,提升預算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民政事業經費爭取力度。科學編制部門預算,挖掘政策依據,爭取資金超額到位,確保傳統項目經費的遞增和新增項目經費的落實,重點爭取解決民政工作經費,確保單位人員經費和正常運轉。同時,積極配合相關科室和二級單位,做好各項專項資金和項目資金的爭取、分配和撥付工作。二是提升預算管理水平。要加強預算實施管理,確保預算執行進度。按部門預算執行進度嚴格資金劃撥、發放程序,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均衡性。預算執行中要進一步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強化預算執行分析,積極開展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促進支出結構優化,提高預算管理和決策水平,通過加大治理“三公”經費支出力度等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預算執行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2、高標準起步,全面提升民政統計質量
加強對基層民政統計人員的培訓。進一步修訂完善《黃岡市民政統計工作評價辦法》,將財務統計工作納入全市民政工作先進單位的重要考核指標。創新統計日常工作管理機制,加強民政統計分析,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二、把握要點,做好民政經費管理工作
1、抓建章立制,規范各項民政資金管理。從制度上、程序上規范各項民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發放。進一步健全完善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加大對各項制度的執行力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2、抓指導培訓,提高基層財務管理水平。采取以會代訓,現場培訓的方式加強對二級單位財務人員以及縣市和基層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三、突破難點,做好規劃及項目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規劃工作是計財的一項新的工作任務,隨著國家對項目的投入日益加大,規劃財務部門的建設項目管理任務也越來越重,從編制規劃到項目的上報和具體實施,財務部門都要全程參與,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所以,這項工作是我們需要突破和加強的一項工作。要以落實和啟動“十二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項目為契機,以項目建設為抓手,以吸納資金為保障,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充分發揮規劃財務部門的主導作用。
1、推動規劃項目落實。按照“十二五”規劃關于民政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確定的建設任務和目標、進度,穩步推進項目建設。加強與發改委在項目立項、審批方面的聯系與溝通,加強項目資金的管理,指導做好項目前期工作。
2、加強在建項目監督管理。加強項目管理的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組織開展組織項目實施、進行項目監管及項目評估等方面的培訓。建立切合實際的項目管理模式,推進項目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3、健全完善項目儲備庫。項目數據庫的建設和項目集中儲備,是項目申報和項目實施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要做好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儲備庫數據的錄入工作,及時申報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儲備項目,并于省廳規劃項目儲備庫實現了有效對接,為有效爭取民政項目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民政調研報告篇三
按照縣委關于《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第一批學習實踐活動方案》的要求,我局認真組織了學習交流活動,在學習交流的基礎上民政局領導班子帶頭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抽調相關股室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研組,分別深入到全縣18個鄉鎮民政所及部分村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通過與基層民政工作人員,民政服務對象座談,總的來看,近年來我縣民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大力幫助支持下,經全體民政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全縣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進步和發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全市民政工作整體情況看,我縣一些基礎性工作與先進縣(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開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層民政工作基礎條件差,資金短缺,影響和制約了全縣民政工作的整體推進。在新形勢下如何夯實基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于構建和諧社會,服務于弱勢群體和優撫對象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與民政事業發展和實踐科學發展觀不相適應的矛盾和問題,亟待關注和加以解決。
我縣為革命老區,屬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歷史等方面原因,導致縣內孤老單身、優撫對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較多。據統計全縣有貧困戶13304戶、30600人,五保戶2198人,農村低保對象7937戶、10779人,城鎮低保戶1627戶、4283人,優撫對象3489人,其中傷殘軍人445人、老復員軍人681人、病退軍人1266人、三屬147人、參戰涉核人員421人、義務兵529人,為解決民政對象的實際困難,我局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各項民政事業的開展,救災救濟、婚姻登記、城鎮低保、農村低保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不斷發展,民間組織和社會事務管理切實加強,雙擁創建、優撫安置和老齡工作穩步推進。全年共發放救災資金103萬元,救災棉衣5000件,棉被500床,先后對7345戶、9875人給予了救助,對257戶看病難的農村特困戶給予了醫療救助,發放醫療救助款27萬元。城鎮低保工作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新納入低保對象85戶、210人,對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及時停保,全年共發放城鎮低保保障金390萬元,農村低保發放保障金360萬元,五保供養金216萬元。商林、淮鎮、縣城中心敬老院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優撫對象的優待金和撫恤金及定期定量補助金全部發放到位,共發放保障金900余萬元,解“三難”資金25.98萬元。
通過調研民政工作成績的取得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制度到位。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縣民政局結合工作實際,及時補充和完善了各項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同時建立了各項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確了工作目標,細化了工作措施,為民政工作的有效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管理到位。在救災救濟和城鄉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級申報,嚴格把關,辦理程序和審批對象做到了上墻公示,實行陽光操作。對低保對象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三是組織到位。縣委、縣政府對民政工作十分重視,堅持把民政工作納入全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考核、統一督促檢查,形成了民政局領導班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和主管股室具體抓,社會各界共同抓的齊抓共管的局面,全縣形成了上下一條線,縱橫連成片的機制,保證了全縣民政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鄉鎮民政工作是整個民政工作的基礎,鄉鎮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基層單位。近年來鄉鎮民政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職能被消弱、人員更換頻繁、業務不規范、工作落實難的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工作任務與力量不相適應。有的鄉鎮只配備1名民政干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務與人員配備的矛盾突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過來,制約了民政工作的開展。二是有的鄉鎮領導對民政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民政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需要黨委、政府綜合協調。三是辦公條件差,工作經費困難。
具體到實際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夠。
一是政務、村務公開力度不夠。
1、部分鄉村政務、村務公開工作存在重形式、輕內容;重表面、輕實效;重集中、輕民主現象。
2、群眾希望知曉和反映的熱點問題及時公開的不夠。
二是救災救濟工作力度不夠。
1、部分鄉鎮報災不及時;
3、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城鄉低保工作力度不夠。
要使基層民政工作提檔升位,我們認為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將民政事業納入鄉鎮總體發展規劃,與其他事業同規劃、同統籌、同協調、同發展。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傳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但要宣傳民政工作的廣泛性、服務性、重要性和復雜性,還要廣泛宣傳民政工作在以人為本、扶貧濟困、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高干部群眾對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加大學習培訓力度,努力提高鄉鎮民政隊伍的綜合素質。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培訓,建設一支學習型、政治型、實干型、業務型和創新型的高素質鄉鎮民政干部隊伍。三是加大為基層民政隊伍排憂解難力度,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鄉鎮黨委、政府和縣民政部門要著力解決鄉鎮民政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他們創造良好的環境。逐步加大對民政事業資金投入,確保各項民政工作任務的完成。四是加大制度建設和創新力度,嚴格依法行政。上級民政部門要經常深入基層,重點檢查各項資金是否按規定及時發放,辦事程序是否規范,真正使鄉鎮民政工作健康持續發展。具體工作中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政務、村務公開力度。一是進一步規范鄉村政務公開工作,內容要實,不流于形式;二是公開的內容要簡單易懂,讓村民一看便知。通過實實在在的政務、村務公開,切實提高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水平。
(二)加強救災救濟工作力度。一是要嚴格落實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人,保證查災報災任務的完成。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救災應急體系,確保救災工作及時有效。
(三)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對低保條例的宣傳力度,讓低保政策更加公開、透明;二是規范操作程序,實行陽光作業,將“申請、入戶核查與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示公開”五個環節作為申辦農村低保必須履行的程序來抓;三是科學測算收入、準確界定低保對象。
通過對鄉鎮民政工作的調研,使我們深切地感受到民政的根基在基層,民政的亮點和經驗在基層,矛盾和問題也反映在基層,只有通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才能了解和掌握基層的真實情況和第一手資料,才能立足實際,探索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才能夠真正轉變觀念和作風,切實為困難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真正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和關愛送到困難群眾的心坎上。民政部門才能樹立好形象,民政干部才會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民政事業才會有更大發展。
民政調研報告篇四
為全面了解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近期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筆者對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有關情況綜述如下:
長期以來,我縣鄉鎮民政隊伍秉承“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牢牢記住“解決民生、保障民權、維護民利”的核心職責;牢牢把握“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核心任務。認真履行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障效能,在化解社會矛盾、穩定農村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尊重與好評。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政職能的增加,基層民政工作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加強,反而隨著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構建設缺位,基層力量薄弱。我縣轄22個鄉鎮,總人口80余萬人。xx年鄉鎮機構改革前,我縣普遍設置了鄉鎮民政辦公室,領導、人員、經費、機構全部到位。伴隨著xx年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取消了鄉鎮民政辦公室,改設鄉鎮民政助理員一職,且多為兼職。如我縣北部山區鄉鎮名曰“鄉鎮民政(扶貧)助理員”等等。止目前全縣鄉鎮有專兼職民政工作人員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編14名,事編12名。全縣配備1名的有18個鄉鎮,占鄉鎮總數的81.8﹪;配備2名的有4個鄉鎮,占鄉鎮總數的18.2﹪。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平均年齡40.42歲。40歲以上13人、其中59歲以上3人,30歲及以下的僅3人。
二是人員調整頻繁,業務知識匱乏。據統計,目前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從事民政工作時間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達6人、占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總數的23.1﹪、占鄉鎮總數的27﹪。有兩個鄉鎮五年時間調換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員,縣民政局事前不知情,鄉鎮民政工作人員角色難適應,這在全縣還不是獨例。熟悉和準確掌握民政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據統計,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17人參加過縣及以上專業知識培訓,未參加過任何形式培訓的有9人、占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數的34.6﹪、占鄉鎮總數的27﹪,形成了“上面守營房,下面流水兵”。盡管縣民政局每年花費很大精力組織各類培訓,培訓的速度遜色于鄉鎮調換的力度。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頻繁更換,業務知識匱乏,鄉鎮民政工作無連續性,其結果必是“一年忙到頭,萬事理不清”,嚴重影響了我縣民政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是民政職能增多,隊伍兼職過多。民政是為民之政,和諧之基。進入新世紀后,民政職能逐漸增多,尤以社會保障任務繁重。今年省政府實施的28項民生工程,由鄉鎮民政直接承辦的有7項,協助相關部門辦理的有3項。至目前,我縣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近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3萬余人,五保供養對象近萬人,重點優撫對象近萬人,此外還有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群眾,年均在2萬余人。正常年份服務對象近8萬人,鄉(鎮)均服務對象近4000人,最高鄉鎮近萬人。年均發放各類民政優待撫恤、定補救助款物5000余萬元,鄉均200余萬元,最高鄉鎮近600萬元。隨著社會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務對象、各類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眼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兼任殘聯理事長,還有兼職鄉鎮司法所長、黨政辦主任、文化廣播站長、村支部書記······兼職可謂五花八門。此外還要住村參與各項中心工作。人員過少,任務加重,兼職過多,勢必對鄉鎮落實民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深度和廣度帶來嚴重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民政工作的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民政所涉及的社救、優撫、低保、婚姻登記、殯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區建設業務,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管理,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和關心鄉鎮民政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現實需要,是加強社會建設,抓好民生工程實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諧之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系和諧;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對于鞏固國防,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團結和諧意義重大;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依法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和諧社區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對于擴大基層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有利于弘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人際關系和諧。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能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鄉鎮民政工作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民政的每一項工作都與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極大關懷。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舉,很多方面是通過民政工作來實現的。在當前,各種社會群體利益分配格局不斷調整變化的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的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嚴格。要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責,落實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民主管理權益,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有利于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職能轉變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是解決社會問題,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社會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社區建設村民自治與民間組織管理等工作,都屬于社會管理職能范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可以說,在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中,民政社會保障占有極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社會救助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總之,民政工作是各級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須堅持和強化的主體責任。溫家寶總理在第十二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深情地說:“作為總理,應該是最大的民政部長,是一個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這句話充分反映了加強民政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清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進一步把鄉鎮民政工作抓實抓好。
總體思路是:按照充實、完善、規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鑒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鄉鎮民政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改善工作條件,從體制機制上構建鄉鎮民政服務平臺,全面承擔起為民服務的職責。
設立鄉鎮民政事務所。在全縣各鄉鎮設立民政事務所,所長按副科級配備。
充實配強工作人員。總人口在3萬人以下的鄉鎮,民政事務所配備3名工作人員;總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鄉鎮配備4名工作人員。據此全縣共需新增配52人。配備的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民政工作,熟悉法規政策,安心扎根基層,樂于吃苦奉獻。人員可從現有鄉鎮人員中擇優選配或從大學生村官、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中招聘。
明確工作職責。鄉鎮民政事務所主要承擔社會救助、災害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雙擁優撫、老齡工作、慈善事業、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職責。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農村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等重點工作。
加強規范化建設。各鄉鎮民政事務所要有專門辦公用房。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調劑、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決,并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健全服務管理制度,完善辦事機構,加強人員培訓,實現鄉鎮民政工作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有制度。
改進管理配備方式。鄉鎮民政事務所所長調整配備,縣組織部門在考察過程中,須征求縣級民政部門意見。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鄉鎮民政干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隊伍開拓創新和為民服務能力,為推進科學發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民政調研報告篇五
鄉鎮民政工作是最基層的民政工作,直接服務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是黨和政府聯接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是黨和政府愛民、親民、為民的窗口。因此,加強基層民政機構和民政隊伍建設,是更好地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民為本戰略思路的重要環節。
(一)當前鄉鎮民政工作的新特點
一是在鄉鎮政府職能中的地位得到充分凸現和發揮。2015年以來,我國進行了以轉變政府職能為主要內容的鄉鎮機構改革,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有利條件,較好地解決了社會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對有效開展農村扶貧和社會救助,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層自治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由此確定了鄉鎮政府的基本職能是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維護農村穩定,鞏固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隨著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在以立足農村,為民服務的鄉鎮政府職能中,民政工作不斷得到凸現,民政部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事業中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人民群眾中享有較高聲望。民政部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不斷增強“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的意識,真正做到了“心為民所想,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近年來,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快速發展,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安置、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區建設、民間組織培育、婚姻登記,社會救助管理等,特別是當前正在深入落實的農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門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認可和廣泛贊譽。
三是新的挑戰伴隨著新的機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鄉鎮民政工作要實現從傳統工作方式向信息化、社會化、規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轉變的現實挑戰。作為與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息息相關的民政工作,必將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必將得到社會更廣泛的參與和支持,這對我們更廣泛的利用一切社會資源,更好的發揮民政職能作用,進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地位,是一個難得的機遇。因此,基層民政工作者要順勢而謀、乘勢而上,切實履行好職責,不辱使命。
(二)當前鄉鎮民政建設與職能要求的不相適應
一是編制結構與職能作用不相適應。在鄉鎮機構改革后,有的地方鄉鎮的內設機構只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和事務辦,通常有1-2名專職或兼職民政工作人員在黨政辦或事務辦內辦公,有的鄉鎮只有1名專職或兼職民政工作人員,還身兼殘聯、僑辦、林改、扶貧掛鉤等職。這不僅難于高效履行好民政職能,同時也違反財務管理規定,一個人又當會計,又當出納,難于保證大量民政資金的安全運行。部分鄉鎮民政工作處于“機構無帽子,門口無牌子,辦公無章子,辦事無票子”的“四無”狀況。鄉鎮民政機構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層,是掌握民情、傾聽民聲、反饋民意的“前沿陣地”,是把黨和政府溫暖送給廣大困難群眾的最前沿,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戰場”,目前機構不明確、編制不統一、基層民政隊伍力量薄弱的現狀,與黨和政府賦予民政部門的重要職能不相適應。
二是工作條件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工作經費不足是鄉鎮民政部門最普遍、最頭疼的事,民政各項工作的實施都離不開工作經費,如城鄉低保、農村特困救助,災害救助、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的摸底調查、核實上報、建卡建檔以及各類報表等都離不開人、財、物力的保障,但很多縣鄉財力十分有限,屬保吃飯的財政,能夠把需各級財政配套的經費落實都難以做到,解決基層民政工作經費就更無能為力了。辦公用房不足也是鄉鎮民政部門最普遍的問題,鄉鎮民政辦(所)或民政工作人員大多是和其他部門合用一間辦公室,且部分民政工作人員本身就身兼數職,真正是“幾塊牌子、一個身子”;辦公設備簡陋直接影響鄉鎮民政工作的效率,除陳舊的桌、椅、檔案柜以外,有較大一部份民政辦(所)沒有配備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等必要的現代辦公設備,對救濟、低保、優撫等人頭經費的發放都靠民政工作人員帶現金進村入戶兌現,工作量大且不安全;此外,交通方面也存在困難,民政工作人員深入村寨主要以步行、電瓶車為主,沒有其他交通工具。工作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高效快捷地履行民政工作職能。
三是隊伍建設及工作手段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目前我鎮民政工作人員共有4人,其中民政辦主任為女性,已50多歲,1名大學生村官還有半年多到期,1名“三支一扶”人員才到鄉鎮幾個月,還有1名返崗工資人員。而全鎮現有城鄉低保對象1991人,農村五保對象298人,僅2015年,發放低保金330.37萬元,五保資金89.2萬元,救助城鄉患病困難對象418人,發放醫療救助金40.4萬元,民政對象數量多、情況復雜。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力量非常薄弱,民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平時還負責民族宗教、殘聯、僑聯、值班等工作,遠遠不能滿足新形勢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民政工作人員年齡偏大、文化結構偏低、流動性較大、對民政業務新技能掌握不到位,是制約鄉鎮民政隊伍建設的一個瓶頸。一部分民政工作人員年齡在45歲以上,大都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對民政工作全局性把握和現代辦公設備的應用有一定的難度,高標準地完成各項民政工作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盡管鄉鎮民政工作在人員力量少、工作任務重的情況下,克服各種困難,以“孺子牛”的精神,直接履行著為民解困的各項民政職能,但由于隊伍力量薄弱而影響各項業務優質高效的完成。加強基層民政隊伍建設,提高他們的素質,已是基層民政工作一個不容回避、不容忽視,且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一)爭取設立鄉鎮民政所,以增強基層民政工作力量。
在鄉鎮設立機構健全的民政所,建議按照轄區總人口萬分之一的比例配備民政干部。并參照計生、財政等部門對鄉鎮所(辦)的管理體制,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歸口直接管理,或由縣(市、區)民政局和鄉鎮對民政所人員實行雙重管理。民政所負責人的任免須征得縣(市、區)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調動應報縣區民政局備案,以保持基層民政隊伍的相對穩定;同時,還應當盡量減少兼職,切實解決民政工作有人辦事、民政干部有時間辦民政的事的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要建立健全以鄉鎮中心福利院為依托的“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性質為事業法人單位,履行農村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維權援助等服務功能;在村(居)委會配備一名民政工作協管員,構建覆蓋所有村(居)委會的民政工作網絡,確保基層民政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盲點。
(二)改善鄉鎮民政所(辦)的辦公條件,以提高基層民政工作的辦事效率。
一方面,整合鄉鎮民政現有資源,分類管理和營運。公共服務類設施嚴格按政策搞好服務,社會服務類設施推進社會化運作,市場服務類設施搞好有償和低償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增強“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引導縣鄉加大投入,配備相對統一的辦公用房、辦公設施和應急裝備,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鄉鎮民政部門的服務手段,增強應急能力。此外,在下達工作任務、分配專項資金時,各級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要給予適度的工作經費,以保證基層民政部門工作的正常運轉和有效開展工作。
(三)加大對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以提高基層民政工作者的整體素質。
著力建設一支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基層民政隊伍,是做好鄉鎮民政工作的重要條件。市民政局應負責對鄉鎮民政所長的培訓,縣區民政局應負責對鄉鎮民政干部的培訓,不斷提高基層民政干部的知識層次和能力水平,使他們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勝任本職工作。
(四)完善鄉鎮民政工作制度,以規范基層民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標準化的鄉鎮民政業務流程、工作職責、崗位職責等各項工作制度,嚴格救災救濟、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優撫經費等管理和發放程序,資金全部納入社會化發放,基本實現基層民政干部不直接經手現金。建立健全目標考核制度,從工作目標、業務水平、服務能力等方面對鄉鎮民政干部進行嚴格考核,推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強化鄉鎮民政干部的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