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陪審團:
今天我站在這里為我的當事人于歡進行辯護,我們的辯護理由是正當防衛。
于歡是一位正直善良的市民,他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不得已采取了正當防衛的行動。我們要為他辯護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首先,于歡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正當防衛是指當自己或他人受到非法侵害時,采取必要的手段進行抗擊的行為,是行為人在面對緊急情況時合法的自衛行為。于歡在這次事件中是在遭受對方無端的攻擊后,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而采取的行動,并且他采取的手段是必要的、適當的,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
其次,于歡的行為符合情節所需要的要素。根據我國法律,情節與正當防衛的成立有著密切的關系。在這次事件中,于歡受到對方的無端攻擊,他所采取的行為符合應有的情理和人們的正常思考方式,而這種情況也正是法律所描述的“情節需要”的要素。
最后,于歡的行為是合法、合理的。正當防衛所需要遵循的是公認的道德和法律價值觀,是社會認可的行為,而于歡所采取的行為又都是符合法律價值觀的。他的行為維護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并沒有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是合法、合理的。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于歡采取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并且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符合情節需要的要素,并且是合法、合理的行為。因此,我們希望陪審團能夠審慎考慮本案情況,公正地對于于歡的行為作出判斷和裁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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